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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学基础

律学 音律

“律学”,即研究音律的学问,为什么要选择 do、re、mi、fa、so、la、si 这七个音作为规范,这些被当成“标尺”的音是怎么产生的、以及它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。

(do、re、mi、fa、so、la、si,都是中世纪时西方教会中很流行的一些拉丁文圣咏(chant)的首音节。这些圣咏是西方现代音乐的源头)

声音的本质是空气的振动。而空气的振动是以波的形式传播的,也就是所谓的声波。所有的波(包括声波、电磁波等等)都有三个最本质的特性:频率/波长、振幅、相位。对于声音来说,声波的频率(声学中一般不考虑波长)决定了这个声音有多“高”,声波的振幅决定了这个声音有多“响”,而人耳对于声波的相位不敏感,所以研究音乐时一般不考虑声波的相位问题。

律学不考虑声音有多“响”,所以律学研究的重点就是声波的频率。一般来说,人耳能听到的声波频率范围是 20HZ 到 20000HZ 之间。声波的频率越大,听起来就越“高”。频率低于 20HZ 的叫“次声波”,高于 20000HZ 的叫“超声波”。

另外,人耳能分辨的最小频率差是 2HZ。例如,人能听出 100HZ 和 102HZ的声音是不同的,但听不出 100HZ 和 101HZ 的声音有什么不同。另外,人耳在高音区的分辨能力迅速下降。
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人耳对于声波的频率是指数敏感的。打比方说,100HZ、200HZ、300HZ、400HZ …… 这些声音,人听起来并不觉得它们是“等距离”的,而是觉得越到后面,各个音之间的“距离”越近。100HZ、200HZ、400HZ、800HZ …… 这些声音,人听起来才觉得是“等距离”的。换句话说,某一组声音,如果它们的频率是严格地按照 x1、x2、x4、x8 ……,即按 2n 的规律排列的话,它们听起来才是一个“等差音高序列”。

由于人耳对于频率的指数敏感,上面提到的“x2就意味着等距离”的关系是音乐中最基本的关系。用音乐术语来说,x2 就是一个“八度音程”(octave)。前面提到的 do、re、mi 中的 do,以及 so、la、si 后面的那个高音 do,这两个 do 之间就是八度音程的关系。即,高音 do 的频率是 do 的两倍。显然,一个音的所有“八度音程”都是它的“谐波”,但不是它的所有“谐波”都是自己的“八度音程”。

因此,用 do、re、mi 写的歌,如果换用高音do、高音re、高音mi来写,听众只会觉得音变高了,旋律本身不会有变化。这种等效性,其实就是“等差音高序列”的直接结果。

律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在一个八度内找到还有哪些音是重要的,即,假设某一个音的频率是F,那么我们要寻找 F 和 2F 之间还有那些重要的频率。

毕达哥拉斯律(五度相生律)

对于弦乐器而言,他们能发声,主要是琴弦的振动。因为弦的振动频率和其长度是成反比的,如果在一根弦振动的时候,用手指按住弦的中点,即让原来全部振动的弦,变成两根以 1/2 长度振动的弦,我们会听到一个比较高的音。这个音和原来的音之间就是八度音程的关系。

如果八度音程的 2:1 的关系在弦乐器上用这么简单一按中点的方式就能实现,那么试试按其它的位置会怎么样呢?数学上 2:1 是最简单的比例关系了,简单性仅次于它的就是 3:1。那么,我们如果按住弦的 1/3 点,会怎么样呢?其结果是弦发出了两个高一些的音。一个音的频率是原来的 3 倍(因为弦长变成了原来的1/3),另一个音是原来的 3/2 倍(因为弦长变成了原来的 2/3)。这两个音彼此也是八度音程的关系(因为它们彼此的弦长比是2:1)。这样,在我们要寻找的F~2F的范围内,出现了第一个重要的频率,即 3/2F。(那个 3F 的频率正好处于下一个八度,即 2F~4F 中的同样位置。)

(3/2F 和 F 是一个纯五度关系,听觉上非常和谐)

接着再试,数学上简单性仅次于 3:1 的是 4:1,我们试试按弦的 1/4 点会怎样?又出现了两个音。一个音的频率是原来的4倍(因为弦长变成了原来的 1/4),这和原来的音(术语叫“主音”)是两个八度音程的关系,可以不去管它。另一个音的频率是主音的4/3倍(因为弦长是原来的3/4)。现在我们又得到了一个重要的频率,4/3F。

(4/3F 和 F 是一个纯四度关系,和谐程度仅次于纯五度)

注:和谐程度就是人耳觉得的好听程度,各比例按和谐程度排列为:1:1(纯一度),2:1(纯八度),3:2(纯五度),4:3(纯四度), 5:4(大三度),5:3(大六度),6:5(小三度),这些都是后来平均律出现后的术语

要不要继续找 1/5 点、1/6 点等等继续试下去呢?不行,因为听觉上这些音与主音的和谐程度远不及 3/2F、4/3F。实际上 4/3F 已经比 3/2F 的和谐程度要低不少了。于是有人换了一种方法。与主音F最和谐的 3/2F 已经找到了,他们转而找 3/2F 的 3/2F,即与最和谐的那个音最和谐的音,这样就得到了(3/2)^2 F 即 9/4F。可是这已经超出了2F的范围,进入了下一个八度。没关系,不是有“等差音高序列”吗?在下一个八度中的音,在这一个八度中当然有与它等价的一个音,于是把 9/4F 的频率除 2,便得到了 9/8F。

接着把这个过程循环一遍,找 3/2 的3次方,于是就有了 27/8F,这也在下一个八度中,再次频率减半,得到了 27/16F。

因为这样循环下去会没完没了的。我们最理想的情况是某一次循环之后,会得到主音的某一个八度,这样就算是“回到”了主音上,不用继续找下去了。可是(3/2)^n,只要 n 是自然数,其结果都不会是整数,更不用说是 2 的某次方。律学所有的麻烦就此开始。

数学上不可能的事,只能从数学上想办法。古人的对策就是“取近似值”。他们注意到(3/2)^5≈7.59,和 2^3=8 很接近,于是决定这个音就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个音,比这个音再高一点就是主音的第三个八度了。这样,从主音 F 开始,我们只需把“按 3/2 比例寻找最和谐音”这个过程循环5次,得到了5个音,加上主音和 4/3F,一共是 7 个音。这就是为什么音律上要取 do、re、mi 等 7 个音符而不是 6 个音符或者 8 个音符的原因。

这 7 个音符的频率,从小到大分别是F、9/8F、81/64F、4/3F、3/2F、27/16F、243/128F。

这 7 个音都有各自正式的名字,在西方音乐术语中,它们分别被叫做主音(tonic)、上主音(supertonic)、中音(mediant)、下属音(subdominant)、属音(dominant)、下中音(submediant)、导音(leading tone)。其中和主音关系最密切的是第 5 个“属音” so 和第 4 个“下属音” fa,原因前面已经说过了,因为它们和主音的和谐程度分别是第一高和第二高的。由于这个音律主要是从“属音” so 即 3/2F 推导出来的,而 3/2 这个比例在西方音乐术语中叫“纯五度”,所以这种音律叫做“五度相生律”。

西方最早提出“五度相生律”的是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,东方是《管子》一书中提出的,作者待考据。我国历代的各种音律也都是这种方法推导出来的(三分损益律),也可以认为它们都是“五度相生律”。

仔细看上面“五度相生律” 7 声音阶的频率,可以发现它们彼此的关系很简单:do~re、re~mi、fa~so、so~la、la~si 之间的频率比都是9:8,这个比例被称为全音(tone);mi~fa、si~do 之间的频率比都是256:243,这个比例被称为半音(semitone)。

纯律

“五度相生律”产生的 7 声音阶,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被批评。原因之一就是它太复杂了。前面说过,如果按住弦的 1/5 点或者 1/6 点,得到的音已经和主音不怎么和谐了,现在居然出现了 81/64 和 243/128 这样的比例,这不会太好听吧?于是有人开始对这7个音的频率做点调整,于是就出现了“纯律”(just intonation)。

“纯律”的重点是让各个音尽量与主音和谐起来,也就是说让各个音和主音的频率比尽量简单。“纯律”的发明人是古希腊学者,塔壬同(今意大利南部的塔兰托城)的亚理斯托森努斯(Aristoxenus of Tarentum)。此人是亚理士多德的学生,约生活在公元前3世纪。他的学说的重点就是要靠耳朵,而不是靠数学来主导音乐。他的书籍现在留下来的只有残篇,不过可以证实的是他最先提出了所谓“自然音阶”。(东方似乎没有人独立提出“纯律”的概念。)

自然音阶也有 7 个音,但和“五度相生律”的 7 声音阶有不小差别。7 个自然音阶的频率分别是:F、9/8F、5/4F、4/3F、3/2F、5/3F、15/8F。确实简单多了吧?也确实好听多了。这么简单的比例,就是“纯律”。

可以看出“纯律”不光用到了 3/2 的比例,还用到了 5/4 的比例。新的 7 个频率中和原来不同的就是 5/4F、5/3(=5/4×4/3)F、15/8(=5/4×3/2)F。

虽然“纯律”的 7 声音阶比“五度相生律”的 7 声音阶要好听,数学上也简单,但它本身也有很大的问题。虽然各个音和主音的比例变简单了,但各音之间的关系变复杂了。原来“五度相生律” 7 声音阶之间只有“全音”和“半音” 2 种比例关系,现在则出现了 3 种:9:8(被叫做“大全音”,major tone,就是原来的“全音”)、10:9(被叫做“小全音”,minor tone)、16:15(新的“半音”)。各位把自然音阶的频率互相除一下就能得到这个结果。更进一步说,如果比较自然音阶中的 re 和 fa,其频率比是 27/32,这也不怎么简单,也不怎么好听,所以说“纯律”对“五度相生律”的修正是不彻底的。事实上,“纯律”远没有“五度相生律”流行。

十二平均律

对于“五度相生律”的另一种修正是从另一个方向展开的。还记得为什么要取 7 个音符吗?是因为 (3/2)^5≈7.59,和 2^3=8 很接近。可这毕竟是近似值,而不是完全相等。在一个八度之内,这么小的差距也许没什么,但是如果乐器的音域跨越了好几个八度,那么这种近似就显得不怎么好了。于是人们开始寻找更好的近似值。

通过计算,古人发现 (3/2)^12≈129.7,和 2^7=128 很接近,于是他们把“五度相生律”中“按 3/2 比例寻找最和谐音”的循环过程重复 12 次,便认为已经到达了主音的第 7 个八度。再加上原来的主音和 4/3F,现在就有了 12 个音符。

注意,现在的“规范”音阶不是 do、re、mi… 等 7 个音符了,而是 12 个音符。这种经过修改的“五度相生律”推出的 12 声音阶,其频率分别是:F、2187/2046F、9/8F、19683/16384F、81/64F、4/3F、729/512F、3/2F、6561/4096F、27/16F、59049/32768F、243/128F。

和前面的“五度相生律”的 7 声音阶对比一下,可以发现原来的 7 个音都还在,只是多了 5 个,分别插在它们之间。用正式的音乐术语称呼原来的 7 个音符,分别是 C、D、E、F、G、A、B。新多出来的 5 个音符于是被叫做 C#(读做“升C”)、D#、F#、G#、A#。12音阶现在不能用 do、re、mi的叫法了,应该被叫做:C、C#、D、D#、E、F、F#、G、G#、A、A#、B。把相邻两个音符的频率互相除一下,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比例只有两种:256:243(就是原来的“半音”,也叫做“自然半音”),2187:2048(这被叫做“变化半音”)。

也就是说,这 12 个音符几乎可以说又构成了一个“等差音高序列”。它们之间的“距离”几乎是相等的。(当然,如果相邻两个音符之间的比例只有一种的话,就是严格的“距离”相等了。)原来的 7 声音阶中,C~D、D~E、F~G、G~A、A~B 之间都相隔一个“全音”,现在则认为它们之间相隔了两个“半音”。这也就是“全”、“半”这种叫法的根据。

既然 C# 被认为是从 C “升”了半音得到的,那么 C# 也可以被认为是从 D “降”了半音得到的,所以 C# 和 Db(读做“降D”)就被认为是等价的。事实上,5 个新加入的音符也可以被写做:Db、Eb、Gb、Ab、Bb。

这种 12 声音阶在音乐界的地位,我只用举一个例子就能说明了。钢琴上的所有白键对应的就是原来 7 声音阶中的 C、D…B,所有的黑键对应的就是 12 声音阶中新加入的 C#、Eb…Bb。

从 7 声音阶发展到 12 声音阶的做法,在西方和东方都出现得很早。《管子》中实际上已经提出了 12 声音阶,后来的中国音律也大多是以“五度相生律”的 12 声音阶为主。毕达哥拉斯学派也有提出这 12 声音阶的。不过西方要到中世纪晚期才重新发现它们。

能不能把“五度相生律”的 12 声音阶再往前发展一下呢?可以的。12 声音阶的依据就是 (3/2)^12≈129.7,和 2^7=128 很接近,按照这个思路,继续找接近的值就可以了嘛。

还有人真地找到了,此人就是我国西汉的著名学者京房(77BC~47BC)。他发现 (3/2)^53≈2.151×10^9,和 2^31≈2.147×10^9 也很接近,于是提出了一个 53 音阶的新音律。计算这样的高次幂问题对古人来说是相当麻烦的。

当然,京房的新律并没有流行开,原因就是53个音阶也太麻烦了吧!开始学音乐的时候要记住这么多音符,谁还会有兴趣哦!但是这种努力是值得肯定的,也说明12声音阶也不完美,也确实需要改进。

“五度相生律”的 12 声音阶中的主要问题是,相邻音符的频率比例有两种(自然半音和变化半音),而不是一种。而且两种半音彼此差距还不小。(2187:2048)/(256:243)≈1.014。好像差不多哦?但其实自然半音本身就是 256:243≈1.053 了。

如果 12 声音阶是真正的“等差音高序列”的话,每个半音就应该是相等的,各个音阶就应该是“等距离”的。也就是说,真正的 12 声音阶可以把一个八度“等分”成 12 份。为什么这么强调“等分”、“等距离”呢?因为在音乐的发展过程中,人们越来越觉得有“转调”的必要了。